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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日新保护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11500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1500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项目

建设单位:海宁日新保护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宁经济开发区长生堰港东侧、杭平申西侧

主要工程内容:企业计划投资13600万元,在海宁经济开发区长生堰港东侧、杭平申西侧购置土地约16612平方米(约24.918亩),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43951.5平方米,新购置三层共挤出机(吹塑机组)、高效印刷复合机、高效印刷机、水性涂布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实施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实施形成年产11500吨高新产品单片膜、保护膜、高分子膜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类别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XY

环境

空气

海宁市

杨汇桥社区

28380

3378678

居民约2000人

GB3095-2012二类区

南侧

850m

西环村 

282486

337892

居民居民约308户,1220人

西南侧

1150m

浙大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281548

3379153

师生 约3000人

西南侧

1930m

长田社区

281231

3379210

居民居民约454户,1924人

西南侧

2210m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81364

338139

医护和病人核定床位130张

西北侧

2720

狮岭社

281590

3381566

居民居民约955户,3431人     

西北侧

2490m

硖川社区

283151

3380396

居民  居民约630户,2365人  

西北侧

700m

永丰村  

282642

3377298

居民 居民约575户,2357人

东北

730m

南漾村

28396

337730

居民 居民约294户,1107人

东南侧

2230m

海盐县

农丰村

28438

338000

居民 居民约795户,2675人

西南侧

2450m

百步中学

285817

3381390

师生约3000人

东北侧

2780m

百联村

28584

338111

居民居民约100户,3000人 

东北侧

2640m

逍恬村

28587

3378519

居民居民约910户,3072人

东南侧

2440m

地表  
长山河支流            

河宽约60m

GB3838-2002 

东侧

紧邻



类别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XY
水环境长山河支流河宽约60mIII类区南侧310m
地下水环境厂界外6km2范围内GB/T 14848-2017 III类区//
土壤环境农田
GB15618-2018 农用地筛选值东侧和西北侧80m
硖川社区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东侧7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打包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触及水环境质量底线。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印刷、复合、涂胶、清洗、调配废气。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实施后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厂界外能维持现有的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声环境质量底线。

(4)固废

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并严格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贮存场所防渗、防漏、防雨措施,同时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后,项目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做好物料贮存运输工作,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同时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置和设施,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控制,缩短事故发生的持续时间,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打包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不触及水环境质量底线。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类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处理后通过3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针对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门窗,经消声、减震以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影响较小,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可维持现有声环境质量等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油墨和胶水、废清洗液、废油桶、其他废危险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沸石、废催化剂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一般包装材料等出售给物资单位。综上,各类固废均有合理去向。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环评报告评价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及项目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


九、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日新保护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2号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15067331279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

联系人:陈虹霖

联系电话:18968030631

③、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电    话:0573-87289023

公示发布单位:海宁日新保护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17日